土地纠纷需要交的证据如下:
1、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。
2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、划拨、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。
3、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等。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证据包括:
1、当事人的陈述。
2、书证。
3、物证。
4、视听资料。
5、电子数据。
6、证人证言。
7、鉴定意见。
8、勘验笔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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